青岛十五中党务公开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6/10/14 10:30:27|未知

一、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党务公开工作,党总支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总负责人,其主要责任是:

    1 、按照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原则和制度,并依此指导校内的党务公开工作。

    2 、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党务公开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

    3 、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并且听取意见、建议;对于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视情进行专题研究或跟踪调查,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履行如下责任:

    1 、落实党总支有关党务公开的重大决定,承担全校党务公开具体工作和任务。

    2 、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对党的重大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的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总支反馈。

    3 、确定党务公开宣传报道范围和要求,指导党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党务公开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4 、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履行如下责任:

    1 、承担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相关制度、经验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2 、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的真实性、全面性进行预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领导小组批准。

    3 、负责党风党纪内容的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本校的党务公开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作出报告。

    4 、及时发现和研究党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必要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5 、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

    6 、负责党务公开的意见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处违反党务公开规定、侵犯党员权利的信访举报问题。

四、校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履行如下责任:

   1、宣传党务公开。

   2、监督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和公开方式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3、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参与党务公开工作通报会及相关活动。

   5、及时掌握、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