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kaiyun官网入口关于做好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相关细则
发布时间:2022/9/22 21:06:26|未知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青岛市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要求,kaiyun官网入口专门制定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认定办法和相关要求:

1.资助对象

具有青岛市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是重点资助对象。

2.评审程序

(1)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精神,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困难认定小组等机构,组织本校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填报《青岛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当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级部负责领导和相关班主任负责本级部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评审工作,对评审学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后汇总,由学校自主管理负责老师填写《青岛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人才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学校根据市教育人才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下达的名额,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评审,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一、二档资助。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3)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负责人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受助学生信息,经市教育人才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从系统中直接打印名单汇总表,经学生签字确认,留存备案。

(4)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学校相关部门和负责老师认真准备各种上报材料,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资助工作。

(5)学生资助工作关系意义重大,务必认真仔细、确保每一名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得到国家资助,帮助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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