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十五中2016年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3 13:55:41|未知

青岛十五中2016年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评选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鲁教基字﹝2015﹞2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评选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通知(青教处函〔2015〕317号),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制定kaiyun官网入口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

1.具有省级三好或省级优干荣誉称号,综合素质高。

2.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计达到7A3B(含)以上。

3.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在籍学生,且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2个学期以上。

(二)省级三好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选修课程较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含)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体育运动项目成绩突出。

4. 高二、高三年级在籍学生。

(三)省级优干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选修课程较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含)以上。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至少掌握一项体育运动技能,体育课成绩优秀。

4. 高二、高三年级在籍学生;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3个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二、评选程序

1.组织发动。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连同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广泛公布,发动和征求师生意见。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3. 级部小组评价。成立由德育校长、教导主任、团委书记、级部组长、班主任、德育教导员等组成的级部评价小组,每名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2分钟的事迹汇报,评审小组成员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4.学校审核。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其中省级优秀学生须为得票最高者。评选结果需由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5.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公示其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撤销其推荐资格,按照公示排名顺延递补。

附件1                     

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12月17日

(周四)

召开高二、高三级部班主任会,传达文件精神,公布评选方案,下发申报表。校园网公布评选文件。

12月18日

(周五)

1.中午午休时间,高二、高三各班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班级评选小组、计票人、监票人、和最后的统计结果要照相。最后把所有选票密封大信封中并写上班级,下午13:30之前将选票、候选人推荐表纸质件和班级推荐统计表上报学生管理室,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稿、照片电子稿(文件以班级命名)13:30前AM上传学管室崔朋飞老师。

2.下午16:10高二候选人进行个人事迹汇报,每人2分钟,级部评价小组打分。16:45高三候选人进行个人事迹汇报,每人2分钟,级部评价小组打分。同时候选人上交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张丽华老师负责核实学生会考成绩并签字。教导处根据各班申报人员情况,由教导处、团委负责核实相关事迹,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赋分。

12月21日

(周一)

1.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其中省级优秀学生须为得票最高者。评选结果需由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公示其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12月23日

(周三)

上报推荐材料

附件2                  

量化评分细则

类别

项目

赋分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70分)

历次模块检测成绩(30分)

根据历次模块检测成绩将候选人进行排序,赋分。

承担工作(15分)

同时担任学生会和班级干部分值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15分。

学生会

学生会主席(副)

学生会部长(副)

学生会干事

.

班级

.

班长、团支部书记

班委

课代表

赋分

8

6

4

2

工作表现(15分)

得分=职务分数×赋分比例。由团委和班主任共同确定赋分比例,分值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15分。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一般)

赋分比例

100%

80%

60%

获奖荣誉(10分)

只统计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称号和组织的比赛,其他社会组织一概不包括。同类荣誉只取最高等级,每降低一个等级减一分。称号和获奖可累积,但总分不超过10分。

荣誉称号

全国级

省级

市级

比赛获奖

全国一等奖

省级一等奖

市级一等奖

赋分

6

4

2

评审小组评价(30)

候选人进行2分钟的事迹汇报

评审小组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其中A、B等级人数=本级部名额数,超出限额,评分作废。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一般)

赋分

20

1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