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2/6/22 16:02:40|未知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磋商。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服务名称

功能模块

参数内容

数量

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

59000多㎡的植被、1800多棵大型乔木和名贵乔木、8000多棵灌木以及4000㎡左右的水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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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9万元。

养护期限内,养护单位须严格按照《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合理组织,精心养护,安排专业人员组织指导安排管护工作,以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养护管理任务。

3.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本标准根据《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山东省公园绿地养护标准》制定,适用于校区绿地中的乔木、灌木、竹类、花卉、水生植物、立体绿化、草坪、地被、行道树等绿化景观植物的养护管理、检查验收。

3.1园林树木管理标准

园林树木(乔木、灌木)生长健壮,构成的植物群落层次合理、疏密有致,形成良好景观效果,充分发挥园林功能。

3.1.1园林树木管理标准

3.1.1.1树姿优美、树冠完整丰满,枝叶生长茂盛。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树木保存率达到90%以上。

3.1.1.2树木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

3.1.1.3根据功能要求,景区景观树种、特选树种及其他功能性树种满足其园林功能。如观花、观果、观叶树种形成良好景观效果。观花树木按时开花,花期整齐,花量繁多。观果树木正常结果。色叶树种季相变化明显;庭荫树种枝叶茂密,遮阴效果良好等。名贵树种保存率达到98%以上。

3.1.1.4绿篱、色块、造型的树木,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整形修剪。植株枝叶茂密、直线平直、曲线圆润、整齐一致、造型雅观,形成良好景观效果。

3.1.1.5须扶架植物支撑方式合理。支撑物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加垫物,不得磨损树干。歪株数量不得超过1%且偏斜角度小于10度(景观设计要求倾斜除外)。

3.1.1.6排灌系统完好。根据土壤含水情况,干旱及时补水,雨季有积水现象及时排涝;植株无萎蔫现象。

3.1.1.7植物能够安全越冬。对景区露地越冬困难的树木应采取合理措施进行防寒。

3.1.1.8基本无病虫危害状;无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

3.1.1.9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3.1.2行道树管理标准

3.1.2.1行道树分支点基本一致,无缺株,无死树。

3.1.2.2植株树冠完整统一,生长茂盛,规格整齐,有较好的遮荫和生态效果。

3.1.2.3树干基本挺直,倾斜度应小于15°。

3.1.2.4必须具有完整无损支护树桩,绑缚规范、牢固有效。

3.1.2.5种植地被的树穴,地被生长良好;铺设覆盖物的树穴,覆盖物完整无空缺,不露表土。

3.1.2.6无病虫危害状,树池无杂草。

3.1.2.7行道树保存率98%以上。

3.2花卉管理标准

3.2.1花坛、花带有精美的图案和色彩配置;所用花材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饱满;花型正,花色纯,株高相等,花期一致;栽植株行距适宜;切边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和顺。

3.2.2花境植物配置错落有致,色彩、叶形对比协调,背景丰满,季相变化明显;观花花卉适时开花,花色鲜艳,观叶植物叶色正常,观赏期长;生长健壮,枝叶茂盛。

3.2.3一、二年生草花更新及时;宿根花卉开花及时,花后修剪及时; 野花组合开花及时,枯枝败叶清理及时。

3.2.4无缺株无倒伏;无枯枝残花。

3.2.5排灌系统完好。排水通畅,合理浇灌,植株无萎蔫现象。

3.2.6多年生花卉能够安全越冬。

3.2.7无病虫危害状;无杂草。

3.2.8花卉更换的费用不在本招标范围。

3.3水生植物管理标准

3.3.1植物配置合理,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

3.3.2水生植物生长健康,植株健壮,花、叶色泽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无枯株残花。

3.3.3植物能够安全越冬。

3.3.4无病虫危害状;无杂草。

3.3.5无漂浮杂物、无垃圾。

3.4草坪及地被植物管理标准

3.4.1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生长茂盛,边缘清晰,线条流畅和顺,形成良好群体景观效果。

3.4.2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达99%以上,无空秃,无死株。

3.4.3草坪修剪及时,冷季型草坪高度为6-8cm,暖季型草高度为4-6 cm。坪面平坦整洁,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口、撕裂现象。

3.4.4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50天。

3.4.5山林道路两侧新建草坪或地被成活面积不小于90%,空秃位置不显著。

3.4.6排灌系统完好。排水通畅,合理灌溉,植株无萎蔫现象。

3.4.7无明显病虫害;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3.4.8无垃圾。

2.养护人员要求:

4.1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标志明显,管理方式应文明、礼貌,对进入绿地践踏树木和损坏花木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遇到严重的破坏绿化行为应及时上报招标人。

4.2养护单位在养护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4.3养护单位若在养护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养护单位全面负责。

4.4招标人对养护单位在绿地养护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整改或责令整顿。

4.5养护单位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灾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提前做好防台、防雨、防恶劣天气工程加固、应急工作。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技术指标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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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具体合同中约定。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招标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及采购需求进行成果验收。招标人有权限根据验收结果要求成交投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意见,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4.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 有,内容如下: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